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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坚持“四观”引导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日期:2014-07-23 来源: 点击:

  华中师范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四观”引导,深化改革,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发展。

  强化大教育观,推进顶层设计。坚持以“一体两翼”为主旨的人才强校战略,明确国际化、信息化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人才队伍国际化目标,并通过全脱产外语培训、出国研修、引进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及外籍教师、举办海外研修班等措施提升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制定信息化水平能力标准及培训计划,依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全校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实施信息技术(PBL)能力常态化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的信息化素养。

  强化大人事观,深化综合改革。打破岗位终身制,将各层级教师岗位数分解到二级学科,制订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条件,公开招聘,打破身份、行业和单位的藩篱,建立“动态、开放、竞争、向上、有序”的制度体系。重视管理服务队伍的素质提升,从学历提升、培养培训、职业通道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促使管理服务人员将自身职业生涯规划与学校人才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实现教师队伍和管理服务人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探索实施全员“年薪制”,健全薪酬体系。

  强化大人才观,完善运行机制。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优化以院校两级管理为重点的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把人才引进、培养培训、考核评价、教授四级及以下教师职务聘任的权力下放给学院,提升学院在人才工作中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建立以“人才、学科、科研、平台”四位一体为核心、多部门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学校成立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校人才管理与服务的日常工作;实施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经费一体化预算、统一划拨、统筹使用;落实日常协调制度,实施人才管理“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等措施;实施协调联动机制,与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重大问题联合调研、联合商议、联合处置,提高工作效能。建立人才引进、培养全员参与机制,鼓励在校教师为人才引进、培养牵线搭桥,对在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强化大效益观,实施分类评价。制定严格的教师考核评价程序,将教师岗位划分为“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专职科研型”进行分类考核,充分发挥各级学术委员会在教师考核中的作用。实施职员制,撤销传统行政管理中的科级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把履职能力、勤政廉政和工作实绩作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实施后勤社会化改革,通过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形式引入社会优质服务,逐步压缩、减退部分综合素质不高的管理服务人员,促进管理服务人员提高社会化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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